(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部分)
一、办理程序:
(一)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在局一楼大厅排队审查资料;
(二)到局三楼资助中心与共同借款人一起签订贷款合同、交资料;
二、需提交材料:
(一)申请表两份(需加盖村委会和镇民政部门公章,并签署意见);
(二)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;
(三)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;
(四)家庭情况调查表两份(需镇民政部门公章,并签署意见);
(五)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(其中户口簿只须出示,不须复印件),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。
遵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二○一一年八月九日